放下爭議 速推長者生活津貼
香港政府9月底提出一項新經濟支援政策「長者生活津貼」,內容是為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提供每月2200元生活津貼;上述長者經過簡單的入息和資產申報後,即可領取。其特點包括為處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和綜援之間的長者而設,長者生活津貼與以上三項福利不能重複享用,並且每年調整金額水平,以及入息和資產限額;65至69歲已通過資產審查並領取生果金的長者,以及70歲前通過審查的現有生果金申領人則可獲豁免。
近日,該政策在社會引起廣泛討論,能否獲得立法會通過的關鍵,在於是否須作資產審查。支持審查者認為審查制度能令公帑用得其所,真正幫到有需要的人;同時,亦可以為未來的公共財政支出作好長遠規劃,避免香港變為福利社會。此外,本港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未來稅收將由現時的年輕人承擔,取消審查制度將加重這批人士的負擔。
至於反對者則認為,這筆特惠生果金是長者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進行審查是不尊重長者的做法;同時,該津貼是全民退休保障(全民退保)的起步,既然是「全民」受惠,當然毋須審查。
當初競選特首期間,梁振英曾承諾「為有需要的長者, 經簡單的入息及資產申報後,每月提供約雙倍(2200元)的津貼」;另一競爭者唐英年亦提出「每月為65歲以上通過資產審查的長者,發放3000元退休津貼」。
不難發現,唐營與梁營理念相同,但在掌聲和鮮花背後,梁振英政府仍須審慎處理公共開支的問題。因此而言,設立資產審查更符合香港可持續發展,確是不爭的事實。
回顧本港現時的福利政策已有不少,例如生果金、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不過,這類政策均屬於救濟模式,缺乏長遠福利政策的規劃,而綜援更有明顯的社會標籤效應。因此,長者生活津貼作為一項新方案,便具有比原有生果金增加1110元、審查制度寬鬆、能持續扶貧等優點。儘管政府一再否定該政策不能貿然改為派錢或者全民退休保障方案,但亦難免令人產生其為全民退保雛形的遐想。
對比海外的政策,加拿大實施的是強制性退休金計劃(CPP)。該計劃提供退休金,在生者福利和傷殘福利給予該年滿65歲的長者,唯一條件是申請人繳納CPP至少一年;在美國加州,年滿65歲而沒有收入的長者,可以申請社安補助金(SSI),以及醫療補助,當然也須要提供相關資料。本港的長者生活津貼與以上兩者相比,條件已經較為寬鬆。
客觀而言,當前落實的「長者生活津貼」方案在推行上已相當寬鬆,那是出於便民、減少爭議如期推行的目的,政府已作出最大讓步。社會上一些支持全民退休保障者不應把這個方案與全民退保扯上關係,更不應把方案作為推行全民退保的政治籌碼。
如果為了尊敬長者,不設條件派錢是否唯一的敬老方式呢?當初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人人派6000元,遭人責罵是缺乏長遠眼光,那是否取消審查亦會換來相同結果?
活在當下,深水埗等地區的確有許多迫切需要這筆津貼的長者,他們不想、也不願意等待所謂「長遠政策」。誠然以生果金為例,當初諮詢了幾年時間才增加到1090元,而最低工資更是諮詢檢討十多年才有定案,長者生活津貼出台兩星期就準備推行,的確予人草率的感覺。
此外,之前的福利政策也不曾聽說追溯期的概念,現在政府讓步,只要方案於10月內通過,則同意追溯期為10月1日,反對的議員仍不滿意。
反對的議員一再反對「長者生活津貼」推出,卻堅持追溯期是2012年10月1日,豈不可笑。假設該方案如同最低工資般商議十多年,那追溯期是否長達十年,甚至二十年,那時尚未出生的香港青少年可能已經負債累累。
正如梁振英所言,特事須特辦。將來,全民退保能否推行仍是未知數,而現在長者生活津貼已經得到受益者的普遍支持,對於細節上的爭議,何不等待推行後再議?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