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示威不可能沒有警察
假如沒有警察,近期香港的政局會有甚麼情況,不妨在此和大家一起想像會有甚麼事發生。
對於示威者來說,他們的答案「唔使問阿貴」、肯定是「一天都光晒」,他們可以不受警察阻擋,可以長驅直入,直接衝擊他們所要針對的對象,可以盡情羞辱他們。
對於警方來說,他們的答案也不含糊,如果沒有警察在場維持秩序,一旦示威者可以任意衝擊他們的目標,情況肯定會失控,甚至演變成暴力相向。因為一邊有示威群眾,另一邊也會有持不同政見者為他們的領袖護航,如此兩邊碰上在一起,怎會不大亂?
也許示威者會自我辯護說,他們的目的只是要接近他們反對的對象,並不是要作出暴力攻擊。可是對警方來說,安全的問題那怕是萬分之一的危險機率,也不能當天下太平論。何況每次當警方和組織示威者協商示威事務時,危不危險的問題已擺在協商桌上,組織者之所以接受警方所劃出的安全區,只許他們在安全區內示威,不准越過雷池半步,這不是很清楚說明雙方都沒法保證零暴力嗎?
就主權回歸以來所見過的大型示威,真難以想像如果沒有警察在場維持秩序,遊行隊伍可以在既定的路線和平地跑完全程好幾公里。在電視新聞上可以經常看到不時有人想衝擊警衛線,甚至和警察展開肢體碰撞,要不是警方克制,衝突可以一觸即發。若是沒有警方在場防止意外,所謂「和平示威」,也只是主觀願望而已。
制止失控避免暴力
今年的七一遊行曾發生警方噴射胡椒噴霧,還有一名記者因在場高聲發問而被警方追查其是否記者身份。這兩件事曾引起有人對警方不滿。警方的解釋是:如此做的目的不是壓制示威的自由,而是出於保護場內每個人的人身安全,不單是示威者、行人、觀眾、出席觀禮嘉賓、還有官員、議員、社會名流等等,當然也包括記者,都在警方保護下去面對示威群眾,警方行動沒有針對或敵視任何人,即使是發放噴霧前,也會先發出警告。
警方這個解釋很合理,因為考慮到遊行示威是民主自由權利,有人有權示威,但也有人有權參與慶典,雙方感情上南轅北轍,誰敢百分百保證場面不會失控?在履行人權之餘,容許警察從中監察,以防萬一,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由此可說,在現代履行民主自由人權的同時,不可能沒有警察,警權是民主、自由、人權的共同體,缺一不可。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顧問 呂新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