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善後 舒解民怨
兩個多月來,每天的新聞報導、傳媒評論、社交場合的言談、甚至有些人轉述的噩夢,總離不開佔中或反佔中這個議題!雖然這場所謂「雨傘運動」已經「散席」、「傘去」,但是否意味整個事件就此完全結束、妥善處理?答案明顯不是。現在正是須要作出深切思考和檢討的關鍵時刻。
綜觀整場運動過程,可能由於政府初時低估參與佔領者的數目,並相信警方能夠很快強力清場。事件亦引證筆者《別讓黃藍撕裂香港社會》(刊10月16日《信報》)一文指出的各項問題,以及應該關注的事,幸好現在黃藍對峙消失。
隨着「佔中三子」9月28日凌晨宣布啟動「佔中」後的十七個小時,政府出乎市民意料,突派防暴警察及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鎮壓,令市民嘩然,結果催使更多市民和學生上街,造成嚴重衝突,劣評不絕;可是第二天早上卻鮮見警察在肇事地區巡邏,形成一個強烈對比。
及後,反佔中者聚集起來,試圖強行拆掉佔中者架起的帳篷和障礙物,雙方不斷推撞、衝突,警察不時要介入分隔開對立雙方;一方不斷要求警隊克制,另一方要求警隊嚴正執法,並鼓吹以藍色絲帶對抗黃色絲帶和黃色雨傘,形成一個令人痛心的撕裂局面。
更甚者,香港警隊多年來建立的優良形象,一瞬間全部摧毀。還幸政府終於正確地以警察協助執達吏行使禁制令,全面移走街上的帳篷和障礙物,過程亦算順利,各方非常克制,顯現和平及非暴力的文明文化;警隊在後階段的清場過程中,表現出專業和高效率的策略和執法行動。
接下來的,應是盡快重建警民關係和警隊的公眾形象,這是刻不容緩的事。政府要解決管治困難的問題,基本上是要加強公信力,爭取市民的信任;特首應要展開與學生和市民的正面對話,加強溝通;初期也許出現混亂場面,但不斷解說,市民是會聽得到的,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雖然貧富懸殊、房屋供求、年輕一代向上流動等民生問題必須盡快處理,但最迫切的還是政改問題。
首先,雖然政府曾說8月31日人大常委的決定不能收回和修改,但在第二輪諮詢時還有許多空間爭取;如果政府只給兩個月諮詢期,遠少於第一輪諮詢期的五個月,將會令人失望。
至於第二階段諮詢可討論的空間,筆者曾在上次諮詢時提出可把程序分為兩步走,即「推薦參選人」與「提名候選人」—參選人必須符合法定參選資格,即是取得提名委員會至少八分一提名,才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候選人必須是取得最多提名票的首四位「行政長官參選人」才可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至於每位提名委員會委員則有一張提名票,而提名委員會的投票程序和細節,也須討論和釐定。
讓更多有抱負的人爭取成為候選人,表示政府採取一個較開放的態度。其實,1996年也是從八名參選人中選出最後四強,由四百名推選委員選出第一屆行政長官董建華的。
其次,警方清理所有佔領區後,有佔領者發起不合作運動,或化整為零作野貓式擾亂社會。政府對此可按最近成功清場的「以柔制剛」模式,設計一套應對方案和行動計劃。
最後,學生的政治思維和取向,經此一役,肯定有了較大的蛻變。要教育,要啟蒙,不是安排一些課程、搞搞論壇,便可一蹴即就。周詳策劃及長遠有序的公民教育,令年輕人恢復對政府、對社會、對法治及對公正執法的信心,並讓他們有較清晰的個人發展路向,相信政府是有誠意增加向上流的機會,這才是解決基本問題的辦法。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前立法會議員及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