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清廉不能單靠自律
審計署和防止潛在利益衝突檢討委員會日前發表報告,指出本港高官外訪的住宿規格無論是被招待或政府自費,都應檢討,而且有必要修例,作出更清晰的規範。
官員由統治變服務
這個報告是因應傳媒揭露,特首曾蔭權外訪曾多次入住總統套房,太奢侈揮霍公帑,有貪腐之嫌。消息曝光後,輿論譁然,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曾辭職和「回水」。
有關當局解釋說,特首外訪的住宿安排他本人並不會過問。這解釋雖然合理,但卻不合情,更不符合香港市民的期望。有關報告建議以修例的方式「亡羊補牢」,現也就此略談一些看法。
的確,有關政府大小官員因公開支的問題,因為過去殖民地官員的「統治」概念所衍生出來的種種特殊待遇,其用意不外乎是借此顯示其「官威」。
但1997主權轉移後,政治生態由過去的「政治冷感」蛻變成「政治熱感」,香港的自由民主已不能同日而語,官員的角色亦由「統治」蛻變成「服務」的概念,變成「公僕」後的一舉一動,也都非要有公僕的形格不可。
但政府做事,一切講制度講法規,既然「統治」的概念已轉型為「服務」的概念,規章制度亦要跟改變才可。
私人出遊也應規範
由是看來,政府應本着「服務的概念」進行規章制度大改革,不單止外訪的一切生活待遇,無論是自費或是被邀請,都要仔細訂出新規格。舉凡授禮與受禮、座駕、隨行人員、日程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透明?家眷是否同行?外訪有無私人活動時間與空間?所有這一切都應明確訂立。否則,官員在高度受監察下,隨時可以「出事」!出外公幹如此,出外自費旅行,照道理應予私人最大的活動空間。但是考慮到其官員身份,一般私人可以做的事,官員是否會自律自愛,也應有所規範。因為一旦被人揭發而有損其為官的形象,這就不是「私人身份」那麼簡單了。
舉個例子,台灣總統府曾有高層到韓國首爾作私人旅行,表面來看,不應有問題。但後來被揭發出來的情況,卻叫整個政府難堪至極,原來這個總統府高官與友人在賭場豪賭,而且還尋歡左擁右抱,這錢哪裏來?徹查後卻發現這是宗被人包食包玩的大貪案。
由此可見,高官私人出遊也應有例可循!不但外出要防,即使特首在本港接受禮物或活動的招待規格,也要徹底檢討是否有過時或漏洞,例如受禮或飲宴,甚至連食物也要提防,例如一些易惹「環保是非」的食品,如魚翅與瀕臨絕種野味等,都應有指引拒絕。
總之,民主政制下的官員清廉要求極高,單靠官員自律不夠,還應有法規及專人監察才行。台灣特別設立了「政風處」,大小部門都有,其用意就是「看守政風」也!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立法會議員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