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污 須靠制度
真是無獨有偶,亞洲四小龍的其中三條,竟然在過去一年同時發生公職人員貪污的重大新聞。新聞之所以轟動,是因為不可思議,不可思議之處,在於這三個地方同樣標榜堅決反貪污,三地政府過去的記錄也獲國際公認為很乾淨。大概是由於公認乾淨,一旦出現污點,便顯得特別惹人注目。
先說新加坡,李光耀領導的三十多年來,他最感驕傲的是成功建立起一個清廉的政府;不是沒有貪官,而是哪怕官有多大,只要一旦揭發,便立即追查至水落石出為止。也正是因為政府採取雷厲風行的追查對策,疑犯受不住壓力,要不是以自首了結,便是自我失蹤——曾有兩名涉貪部長於受查期間自殺;一名工會頭子、也是議員失蹤(以後沒再出現)。
這些都是建國頭二十年的事。後來政府致力宣傳反貪污,同時採用高薪養廉政策,由反貪污調查局嚴密監察,終於建立起一個廉潔的新加坡。
不過,過去幾個月的情況卻有點逆轉。雖然幾宗案件均不涉政府高官,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涉案者原應是社會上最應該清高、最應該廉潔奉公的公職人員,不該犯的貪財貪色他們都犯了;其中兩人屬教會的長老輩,一人竟以教會的款項贊助太太的表演,一人身兼慈善團體頭頭卻貪錢入袋。
其他的貪案還包括一名緝毒局長與一名身兼兩家資訊公司的職員有染,該職員以性換取緝毒組的生意合約;另一名民防部隊的領導同樣犯上以性換取交易的罪名。尚有一名環保局長被控與一名未成年的妓女有染,與同一名妓女犯同樣罪名的還有其他四十七名嫖客。
消息爆出後,全國震驚。震驚之餘,舉國議論紛紛,為這個一向以政府和公職人員清廉而自傲、卻突然變得烏煙瘴氣的國家嘆息,也為這種轉變感到大惑不解,不知還潛伏着多少個貪犯。有人怪責政府防範無力,也有人認為政府堅持肅貪,才會揭發大案。
說到台灣,最叫馬英九蒙羞的是,由他一手提拔、重用身邊的肱股大員林益世。最近,參與立委選舉落敗反而成為總統秘書長的林益世,以政治世家子弟的金字招牌,利用官企中鋼的合約向一名廠家索款六千多萬新台幣,作為取得合約的酬金。續約時,林益世表示,如果對方不肯增加佣金到八千萬的話,他有能力立即終止買賣。由於林益世欺人太甚,對方決定一拍兩散,錄下他的貪污證據後向傳媒揭發。
馬英九初時幾乎相信林絕無貪污的辯解,幸而有人及時把錄音帶交予警方,馬才沒有受到直接牽連,但反對黨和輿論已開始以「用人不當」來攻擊他。
有分析指出,台灣現行公私共營的企業有太多空子予官員鑽營,如果不針對體制的弱點而對症下藥,生病的企業仍會衍生更多的貪蟲。
這些話的確刺痛了馬英九。自參政以來,他無不以「不沾鍋」的高度操守來向同僚示範,也以此向選民推銷其團隊的廉潔形象,確為他和國民黨贏得總統大選和四分三的立法院議席。不過,如今卻偏偏由他最信任、最器重的林益世給他難堪,真是情何以堪!
台灣的貪污自李登輝以「黑金政治」見稱於台灣後,最常見而又不以為罪的是,沒有上限的政治獻金。
陳水扁老婆吳淑珍敢叫人以貨車送款到家門口的「壯舉」,正是陳以「政治捐款」粉飾,才敢公然為之。陳水扁伏法後,大家主觀願望是,馬英九以「清廉」領導,應該可以糾正過往的歪風。豈料林益世的索款惡相,說明了「野火燒不盡」!
回說香港,自上世紀七十年代成立廉政公署以來,也因為破了不少官商勾結的大案而聲名遠播,但是對貪官奸商仍然起不了震懾作用。最近一年,有關特區官員的廉潔形象和貪污疑雲,如前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已引輿論譁然;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則被廉署起訴,是否罪成,雖有待分曉,但表面疑點已叫政府難堪。
總結星、台、港三地的貪污案情,反映的實況是,權力就是腐敗,權力愈大,便愈易腐敗。問題不是有權在握者會不會貪,而是有沒有有效的體制肅貪而已!
正因如此,不能只靠個人操守、良心和宗教信仰倡廉,而是必須依靠制度肅貪。鼓勵個人舉報和傳媒揭發已開始盛行,也算是補制度不足的一個辦法罷。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理事 何光偉
何光偉為機電工程署前署長、香港工程師學會財務及投資事務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