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回收計劃 應向外地借鏡
為解決堆填區即將爆滿問題,政府推出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現正進行中。方案建議向玻璃樽飲品的供應商按量徵費,所得款項將資助廢玻璃樽之回收作業;已自備一套回收機制的企業,則可獲豁免。而收集回來的玻璃,會製成環保磚及玻璃砂等建築材料。
成功之道在立法
現時本港的玻璃樽回收率僅約5%,政府希望透過計劃,將回收率提升至70%。然而,縱觀其他成功推行玻璃回收的地區,都是採取較強硬措施以達到目標。如玻璃回收率逾八成的台灣,不單向玻璃樽生產企業徵收循環再造費,更立法強制市民將廢物分類回收,以及收取垃圾處理費。此外,當局又制訂環保標章制度、政府機關優先採購環保物料措施、獎勵再生技術研發者等全方位政策。多管齊下的結果,台灣的廢玻璃樽回收量逐年遞增,由2002年的八萬多噸,上升至去年的廿二萬噸。另一個成功例子德國,則實行「生產者責任制」,法例規定飲品供應商必須回收其產品之包裝物料,進口飲品亦受條例管制。鐵腕措施下,德國去年的玻璃廢物回收率高達87%。
反觀港府推出的政策,力度遠遜於其他國家。當局只擬於飲品供應商的層面,收取每瓶不足一元的費用,相信難以推動其設立回收系統;而在消費者的層面,既無強制分類法例,又缺乏垃圾徵費政策的配合,單靠自願性回收,誘因亦恐怕不足。
須衡量市場需求
廢玻璃樽的重新使用渠道匱乏,是另一棘手問題。現時政府擬將回收之玻璃樽,主要製成建築材料,如環保磚和玻璃砂,可用於舖路、填海等工程。然而,不少業內人士均質疑本地對這些物資的需求有限,若大量生產反會造成浪費。而以筆者所知,本地填海材料的供應及需求,的確常出現不協調的情況,以往便常因為填海計劃減少,填料過剩,最後需運往台山處理。
在不少地區,將舊瓶投入窯爐再使用,是玻璃重生的主要出路,港府應研究這方面可行性。英國一個舊瓶再生計劃,或可供借鏡。英國與香港一樣,每年進口大量酒精飲品,當地每年產生的廢玻璃多達六十多萬噸。這些舊瓶因出路缺如而大量囤積,令政府非常頭痛。當地一個非牟利團體便與酒商合作,展開一個名為GlassRite Wine的計劃。酒液在原產地被注入大型容器,於進口英國後,才進行入瓶工序。2008年,此計劃不但為英國重用了二萬噸廢玻璃,同時為酒商節省40%的運輸成本,達至雙贏局面。
台灣技術已成熟
除了以上用途,廢玻璃還可製成裝飾性的亮彩玻璃,也可加工重塑為藝術擺設,台灣的相關技術發展成熟,港府應多加參考。
堆填區爆滿的問題,已迫在眉睫。當局推出嶄新的舒緩方案,值得讚許。然而政策之力度必須足夠、計劃必須周詳。否則不如把資源精力集中,先處理好其他對堆填區飽和威脅更大的垃圾,如建築廢料和廚餘,這樣更為實際。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