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款項與港人的慈善行為
近日,中國內地四川雅安發生地震,但這次港人的賑災熱情卻退卻不少,網上各種針對內地官僚體制的評論鋪天蓋地;兼且近兩年的中港矛盾,引致偏激言辭在各大討論區甚囂塵上。其實捐款與否,從來沒有客觀的標準與要求,一部分人為了回報社會進行捐助,一部分人因為憐惜基層人士進行捐助,一部分人但求心安理得進行捐助,但最基本的出發點是不求回報,並希望愛心能在整個社會傳播。
事實上,香港市民及社會的慈善行為蜚聲國際,在去年英國慈善基金會公布的全球146個地區的捐助指數(World Giving Index)中排名19,屬亞洲第2,僅次於菲律賓。從數據中可以看出,香港的善長人翁不在少數。
香港政府與民間各大團體在近年曾多次向內地捐助賑災善款,包括在2010年青海玉樹地震中,捐款逾1億元,在2009至2010的西南地區旱災捐款逾1.3億元,2008年汶川地震中總捐款超過230億元等,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在此可見一斑;面對國外災難,香港各界亦曾在2004年的印尼海嘯中創下7億捐款的數目。香港市民每次的付出,在受助者及國際間贏得了許多掌聲,亦成為國際間的慈善榜樣。
回到這次雅安的單一事件,到底應該捐助與否,筆者將在這一問題上表達自己的看法。
首先,內地官員的清廉程度的確存在弊端,據2012年的全球廉潔指數,中國內地排在80位,香港排14位,可以設想這個排名亦會反映國際援助物資在當地的分配情況,至少相比一些人按圖文分析就得出的結論,這個國際指數更為客觀。
如果按部分港人的邏輯,善款有被貪污的可能就不再捐助,那麽應該只有排名在香港之前的國家有資格接受捐助,這些國家均是發達國家,而排名在香港之後的包括日本、台灣等時常出現天災的地區亦不應該獲得捐助,而排名在中國內地之後的如泰國,印度等近百個國家就更不應該獲得捐款了。
在香港的某些制度,如綜援、公共房屋有時都被發現有人濫用資源的情況,按照部分港人邏輯,這些制度是否亦應取消?一旦這樣的想法在社會普及,慈善和關懷作為香港核心價值之一這一形象將不復存在。
其次,部分市民再次把政治因素牽扯到無辜的受災者身上,他們不曾來到香港,不曾聽說過在香港發生的關於床位、奶粉、自由行的風波,甚至他們沒有電話、電腦,他們僅是生活在窮鄉僻壤甚至山區的災民,為何他們不應該獲得捐助?官僚制度的問題不應該影響他們獲得資助的權利!
再者,香港的慈善文化並不像意大利的「待用咖啡」文化,並不是任何時候付出的資金,都能夠轉變為優惠券等具體的物品,並不是我捐一杯咖啡,我再次光臨咖啡店就能看到有需要人士在享用我付出的東西,這不是香港現有的慈善文化。
許多時候,港人捐款除了心安理得是沒有要求任何回報的,而這次捐款事件引發的討論,是從幾張內地官員懷疑挪用善款的照片引申的指控,其中既無證據,亦可能摻雜着媒體於相關人士的誇大與渲染,實在難以成為一種無可辯駁的理由去說服香港全體社會不去捐款。因此,不難得出一個主要結論是,呼籲停止捐款者定然夾雜着中港的矛盾問題。
捐款與否本是個人行為,捐了難以擁有慈善的光環,不捐亦不會落得罵名,但現在網上不斷出現的論調是,市民如果自願捐了款,必然受騙、必然幫不了遇難者、必然是一個笨蛋,試問這樣的輿論攻勢,如何不破壞港人的善心?如果真的害怕善款不能善用,那麽在能力允許情況下,市民可以親身帶物資北上(物資運輸定然亦會耗損善款成本),而時間及身體條件不允許的市民,可以捐款給自己相信的內地非政府機構,去追求一份心安理得。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