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基本法 所為何事?
《基本法》是社會各方面的人士,用大量時間同心協力達成的成果,是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法律。現在極少數學生竟公開焚燒《基本法》,是否意味着他們要宣示策動「港獨」的決心呢?是否清楚廣大市民都不認同他們的魯莽舉動,甚至有些反對派人士都不認同?這些極少數學生應作出反思。
人總有需要發洩的時候,方式見仁見智,有的拍、有的打沙包、有的對海吶喊、有的亂擲物件,但大前題是不應亂罵人,不能隨便打人,更要懂得彼此尊重。
日前一個燭光晚會上,加插了學生代表上台發表講話,接着他們便於預備好的火盆一同焚燒《基本法》,相信此舉是為了表達不能接受人大常委會提出的「8.31方案」,或者表示對中央政府以及「一國兩制」的不滿,更深層次,是要爭取「香港自決」、「香港獨立」!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順利落實的保障
無論這一小撮學生的動機是什麼,無論他們的目的是什麼,他們必須明白自己快將畢業,離開校園,踏進社會謀生,他們需要訓練自己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冷靜地選擇正確的事,更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在焚燒《基本法》這件事上,希望學生們認真反思,亦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
1982年中英談判開始,1984年12月19日兩國簽署聯合聲明,確認了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考慮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後,必須貫徹鄧小平先生所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讓特區政府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於是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凌駕所有香港本地法律,視之為「小憲法」,規定特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基本法的草擬,除草委以外,亦有180人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各行業,有建制派、有民主派、有中間派、有政府官員、有工商界、有各類專業人士、有學生代表、有勞工代表、有宗教代表、有新界鄉議局代表、有富有的、有基層的,充份達至「廣泛代表性」。本人當時是香港工程學會選入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
5年的工作,花了無數小時作會議討論,也記不清曾前往北京多少次與港澳辦官員及草委會面。猶記得當時北京電力不足,黃昏時已看不清對方樣貌,還未開燈,我們依然聚精會神地討論基本法細節。
由於當時香港人很擔心將來中國憲法在香港實施,所以我們9個專業團體的代表努力爭取附件三,除了訂明的12項外,包括國都、國旗、國歌、領海、國籍、駐軍等,國家憲法的其他條文都不在香港實施。這樣的安排大家同意了,我們才放心。
為了肯定社會各方面能夠均衡參與,能夠顧及各階層利益,經過5年時間的協商和討論才達至附件一的選舉委員會800人的結構和比例,這是得來不易的。
有關專業方面的運作,也用上5年的堅毅努力才爭取到基本法第142條,以確保專業的正常運作和專業資格的審查及評核,不受政府干預,以免影響專業資格的國際認可地位,對各專業的發展是極之重要的。
焚燒《基本法》等同宣示策動「港獨」
可舉的例子太多了,最重要的,還是整本《基本法》都是經過社會各方面的人士,用大量時間,大家同心協力,認真地為香港長遠整體利益去做的重要的法律,希望能夠切切實實令這「小憲法」起碼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歸後50年,「一國兩制」這創新概念得以順利執行落實。
現在極少數學生公開焚燒《基本法》,是否意味他們要策動「港獨」呢?他們是否了解到大部份香港市民都不認同他們的舉動,寧願按照基本法繼續去走既定的「一國兩制」之路,保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呢!絕大多數香港學生會不會認同焚燒《基本法》的行為?焚燒《基本法》的少數學生他們有沒有獲得本身學生會的授權呢?這些都須向公眾交代!
年青人,尤其是我們的大學生,是香港未來的棟樑,他們是否明白自己對社會的責任?他們是否了解焚燒《基本法》帶來的負面影響,甚至連有些「泛民」人士對這種行為都不認同?這些學生是時候作出反思。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前立法會議員及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