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吸取撞船事件的教訓
俗語有云:樂極生悲。南丫島沉船意外,令人聯想到遊船河觀賞煙花之餘,必須留意大眾及個人安全;其他快樂的節日,也該如此。今次香港發生41年來最嚴重的海難,我們應該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件重演。讓我們粗談這次可吸取的教訓。
放煙花要有適當管制
為了公眾安全,政府在大節目放煙花時應該對在維港乘船出海欣賞加以適當的管制,否則越來越多船隻留連在維港海域,這是很危險的事,海上妥善的管理是必須的。
另外可吸取教訓的地方:1.可想到的是船長在撞船後應變處理。例如今次撞船後,如兩船在未分開之前,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能將所有南丫四號乘客盡快撤離到他的船上,那麼事情的結局是否可能完全不一樣?最低限度死傷人數是否可以大大減少,甚至完全避免?
2.港九小輪是否已經裝上安全的雷達導航?這種雷達安全系統在航運上已經很普通被使用,這設備便可預先探知船附近的情況,進入危險狀態也會發出預警,如果這次捲入意外的船隻,只要其中有一隻有雷達裝置,有機會避免撞船意外。
3.傳媒報道有搭客被座椅夾住而不能擺脫及時逃生,最後被溺斃,也有人被夾傷手腳行走不靈而加添危險。如屬實,政府有需要與船隻生產商跟進座椅裝置的設計。
4.媒體亦有報道港九小輪的工作人員有加班工作與船長資歷和經驗不足的疑點,必須查明真相。
希望以上提出數點都包括在獨立調查委員會需要跟進的工作。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