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價、民生、政治
一般經濟學的理論,都會論定物業的市價上下,逃不過市場「供求律」,供過於求會把樓價推低,求過於供,價錢會攀升,供求平衡靜止時,市價便告穩定。這套經濟理論不把政治因素看在眼裏,否則市價的升落可又會另一個故事了。
樓價含有政治成分是再也明顯不過的事,試論述如下:
一、樓價的政治成分可從民生政治看得很清楚。因為住屋問題影響民生苦樂很關鍵,正如唐朝詩聖杜甫曾經很豪邁地說:「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又言「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說的都是因為人無居所的嚴重民生政治問題。現代社會都市化把人口都集中到城市來,先進國家的都市人口可達八九成。建屋發展好的地區和社會治安與政治穩定有密切關係。城市裏的貧民區房屋簡陋破落,窮苦人家別無去處,都偎聚到這裏,根據政治與社會動亂的指數顯示,貧民區最高。要建造一個安定的社會,首要工作都會想到消除貧民區,只有讓貧民有好的居所才能安撫他們的政治信任、令他們安分守己。
二、樓價的政治成分源自政府的建屋發展政策,政策也者,政治也。如果要贏取選票,當政者不能不考慮多建房屋,而且愈好的房子,愈能討好選民,當然在建屋政策上還得提供價廉物美才行。以美國來論,競選總統者最易想到討好選民的辦法便是多建房子,例如克林頓競選時承諾新婚夫婦購置房子津貼,這項政治考量令他穩然當選。新加坡政府最成功的政策便是讓該國七成的人口住進政府承建的「組屋」,而且是遠低於市價,也正因為政治考量滿足了不少人的房屋需求,私人樓價市場怎樣也不會被炒高。
三、樓價的政治成分還可從銀行利率的定位看出來,而銀行利率之能用低於一般商業借貸的利息借給買樓者,也是因為政府有意借此來讓買樓者「安居樂業」以求取政府安定。
四、樓價的政治成分也有見於政府借置業去提高國民的消費能力,一般來說,全球各先進國家的房屋消費都佔有個人收入三分一左右,一旦購屋供樓也就被強迫儲蓄,美國人往往因為要供樓而要做兩份工,個人平均收入也就大大提高,政治上也就變成先進國家。
正因為樓價含有不少政治成分,因此在考慮樓價浮沉時,首要還得考慮政治問題。
首先,樓價高企的政治問題不得不謹慎處理。
首要得小心的是如果下重手壓抑樓價,令其嚴重下滑,如果降到比買入房子時的價錢出現重大差價而變成人人負資產時,新入市仍未成交者會寧願犧牲訂金而放棄;連鎖反應的結果會有人失業,有人負債太大,怨聲載道,政局應聲不穩,銀行爛債也會高企,金融危機接踵而來,經濟危機也會擾亂人心,這種政治輸不起,因此壓低樓價,必須小心從事。
其次,與其打壓已經高企的樓價去造成金融和經濟危機,不如用其他辦法紓緩住屋政治問題。
參考其他地方,多有用抽取暴利稅的辦法。猶記加拿大的多倫多市在八十年代港人大批移民湧至,大家見到物業遠比香港便宜,反正隨身帶來的資金仍沒想到其他更好的出路,於是不約而同,齊向物業市場投資,一下子便把多倫多的樓價炒起來,弄到該地的居民覺得飆升過度,而且史無前例,他們習慣物業穩定的生活,有相當比例的人還是有租樓不買樓的習慣,眼見樓價急升,租金跟着上漲,工資卻沒有變動,於是怨聲載道,以選票迫使政府出手干預。政府很快便想到抽暴利稅辦法加以阻止,做法是買賣樓宇獲取厚利的須向政府繳交溢利稅,愈短期內獲得高利者,便須繳出愈高的稅。十年後放盤的,可不受影響,如此辦法,令到炒樓買賣應聲而止,效果彰顯。這種政府干預市場買賣的手段,便是政治手段。
此外還有一個打擊炒樓的慣用辦法,做法是容許任何公寓大廈的住戶依"By-law"條例通過規定(有法律強制效用),不許「空缺業主」存在,即不自住而出租自己物業的業主會被封樓,直到該物業賣出或由業主自住才能罷休。這辦法也很有效打擊炒樓,也不會妨礙物業投資的機會,因為不是所有大廈都容許自住業主以多數投票通過"By-law",土地投標時發展商已知道該地有無"By-law"規定,而政府也可從"By-law"辦法去管控物業市場,看土地所在區域如何而定,如方便上班一族的中產家庭地區,便採用"By-law"辦法,一般大廈住戶多不願看到租客入住,會令到大廈人流複雜化。而不設"By-law"規定的大廈,多是土地處於高當享受地區,住戶願出高價或高租享用大廈物業,既有自住價值,也有投資炒樓價值,更有租用價值。這種"By-law"辦法,用不同土地發展規劃可以達到照顧各種不同利益考慮的人群。香港政府應加以效法。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主席 何鍾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