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關係須小心處理
有關「官商勾結」的說法近年在港大行其道,近周因曾特首在深圳租豪宅被傳與發展商有利益輸送的新聞見報後,更是把「官商勾結」的熱議推到沸點。首當其衝的曾蔭權知道不妙,也讓他立即感受到香港的政治生態環境已今非昔比。
過去當官的殖民地時代,不但官商兩界可有政商血緣關係,從商又出任行政立法高官,司空見慣。現在卻動輒得咎,一不小心,獲邀坐私人飛機、與富商出國旅遊、退休租屋安排、賣紅酒扣稅、入賭場進餐等等,都被一一指控,還有人跑去投訴而廉署要立案調查;立法會也同時有議員要求他停職待查,還有可能要動議彈劾他。
這一下,使他深深體會到自己行為已落後於市民的期望,同時連「官員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也都趕不上時代。為今之計,除了自認「自以為是」的行事方法和態度有必要改之外,同時也突顯了現行規範官員行為的守則有必要與時並進,徹底加以檢討。
曾特首這番話確也提醒了眾多在職的大小官員和眾多商家,今後的官商來往,任何有可能涉及利益輸送的一舉一動,都要有「瓜田李下」的心防,否則累人累己,還會賠上香港的廉潔形象。
正所謂經一事、長一智,政府和立法會經過一輪紛擾後,最實際的工作便是重新修訂「官員行為守則」。要做好這修法工作,就必須先釐清什麼是「官商勾結」。這是一個大議題,尤其作為一個國際商業大都會,官商交往如何才算犯法?必須深入去探討,不能泛泛其辭,要精準細膩,才不會矯枉過正,也不會有漏洞。
由於過去殖民地時代的港英政府有很廣泛和重大的官商政治血緣關係,殖民地政權的起源根本就是官為商用,政權為英商四出佔有殖民地的目的,就是要取得經貿資源,加以壟斷自肥。也因為如此,官商互動的政治模式也不會避嫌於官商兩棲的做法,富商巨賈獲邀出任高層決策行政機構,司空見慣。在港英統治期間,有多少英資財團的大班出任官委大員,又或有多少高官擔任英資公司董事;由於這些傳統,很多英國殖民地的官員對於官商交往常常不以為意。
其實,如果更進一步深入了解英國的官商政治血緣關係,便會發覺英國的君主立憲是新興資產階級成功把皇權以立憲形式加以約制,之後的國會更長期變成資本家的政治工具。而資本家奪權後,也四出到全球各地開拓資源,一旦遇上反抗,便派出軍艦保護。
這種政商關係發展出一種「重商主義」的格局,讓商人自由放任,政府採取不干預態度,但卻保證商人有一個可致富的營商環境,到了高官退休後,還會獲封為貴族,享盡富貴榮華。
這種政商血緣關係,造就了英式自由主義超越群倫的資本主義制度。也正是這個主義發揮了政商合作的優越威力,讓近代其他國家紛紛效法。就以日本來論,日本眼前的政體稱為「政府╱企業一體」,大小官員退休後往往獲國家一級企業請去當董事或顧問,讓他們退出官場後還有風光的日子。
日本如此,新加坡更有其一套,除了政界紅人、官場要員退休後出任大公司的董事或顧問外,新加坡還進一步「濃化」政商的血緣關係,即由政府成立眾多國家企業,任職期間的都是半官半商的身份,每年受薪還比一般私營公司待遇更好,公司業績好的年頭,更可取領取多達等同好幾個月薪水的花紅。
美國的例子更精彩,許多大企業還動用專業的「游說團」(Lobbyists),到國會和行政部門游說官員政客,制訂有利於他們企業的政策或法律,或取消不利於他們企業的政策或立法。而這些「游說團」的專業工作,平日就是跟高官政客多交往、多交友,博取感情是其專業工作。
國會選舉時,眾多游說人員也會趁機穿梭於政客與企業家之間,為政客選舉經費說項。還有不少企業自組行業公會,成為光明正大的利益集團,為了保護自己業界的利益,他們慣做的是游說國會,立法對外國同業作出懲罰性的苛徵入口稅,他們的回報是輸送選舉經費和選票。
另一種更高明的政商血緣關係是,美國的石油政治非常強悍,德克薩斯州是美石油重鎮,這裏出了不少達官貴人,布殊父子便出於此州。法國人經常揭發說白宮之所以對全球石油出產國作出政軍高壓或拉攏,正是因為美國石油企業左右了白宮,而德州的官賈正是政商兩棲的商人呢!
說了上面這些政商或官商政治血緣關係的實例,不外乎要提醒本港各界所指的「官商勾結」有其負面的一面,這點在全球各地已有標準立法加以規範,其中最慣見到的違法界定是,官商雙方用金錢、禮物,或其他形形色色的物質或精神(包括女色)交易,以換取商業利益。
對此,以立法杜絕並不難,但難的是政界與商界在本港自由主義行之經年的資本主義體制下,雙方有着密切的互動合作關係,如果搞到政商╱官商關係過分風聲鶴唳,無法有互利的溝通,因而造成政府的行為不能為社會籌謀更有利的商機,破壞了營商環境,影響所及,經濟成長乏力、工人收入下滑、失業率飆升……,受害的不單是政商界,普羅市民也會因此受害,故處理官商關係必須小心謹慎,拿捏得宜。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