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內地把錢轉到香港?
很多香港人在內地做生意和投資,須把投資款項轉到內地,也須把收益轉回香港。從來甚少人問如何把款項轉入內地,因為大家都可以比較簡單地通過申請外資投資、設立公司、跨境合同結算匯款、甚至隨身攜帶日用現金等方式,把錢帶到內地使用,一般都不會遇到太大困難。大家的問題是,主要集中在如何把款項由內地轉到香港或國外?
難道要自己攜帶大量現金過關?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店?到香港刷卡買保險理財產品?還是到外國拿著內地信用卡到櫃員機提取現金,或買高價貨品之後退貨「套現」?No、No、No!以上都不可能是我打算向大家建議的。(我還應該提醒大家有關法律風險呢)。
這個問題應該問得準確一點:「如何在內地戶口轉走超過50000美元到海外?」因為50000美元是每個本地人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把錢轉到海外的年度限額。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情況:一個內地人由於須轉移50萬美元作為他申請移民美國的投資款項,他最後得到10個朋友去銀行,以每人50000美元的方式,為他完成這個任務。
雖然有消息說中國有考慮放寬每人每年50000美元的個人轉款限制,但至今原有政策還是生效。因此,目前要轉移超過50000美元離開中國,還是需要先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的。其實,只要你的資金來源是合法和已完稅、資金轉出的用途也符合有關規定,通過審批只是程式性的事宜。
對外匯款的申請,一般是提交到主管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職能的部門處理,相關指引顯示,有關海外轉款申請的審批一般會在3個工作天完成。實踐中,不少情況下會需要更長的時間和要提供補充證明,這視乎該批款項的金額大小、來源與用途。
對於獲確認為須進一步審查的項目,申請人必須提供更多資料,參與審核的還可能包括主管商務、國家資產、國家發展和改革等職能的部門,亦意味著需要更長的審批時間。當然,如果你的海外投資和項目是屬於政府支持的類別,審批更容易獲得通過也是可以理解的。審批通過後,申請人會獲得一張境外投資證書,就可以去辦理後續有關匯款事宜了。
大部分朋友問到,如何把款項從內地轉到香港或者外國,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他們在內地賺到的錢沒有經過正式申報和納稅(即「資金來源不明」)。是的,在這個情況下,一般較難通過審批。
此外,也有可能因為大家把款項帶進內地的時候,沒有按照正式程式處理,之後要把款項帶離的時候,便自然多一些煩惱了。
鄧智榮 大舜基金智囊成員 中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