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的普世政治盤算
當今世界,每個人總有其國家歸屬,一旦變成無國籍的人,即使你報上三個國家的名字,待聯合國為你出頭,但當這三個國家均拒絕你入籍時,聯合國也幫不上忙。
舉例來說,1970年代初,當烏干達通過法令把所有在該國定居的「英國屬土公民」驅逐出境時,英廷連夜通過法令,取消所有英國殖民地時代歸化為屬土公民的人進入英國本土定居的法定資格;換言之,原本可以自由進出英國居住的英國公民身份已予取消,只能當成一般外國人那樣,入境先要有簽證,申請簽證也跟外國人沒有分別,不一定成功。
頒令一出,數以萬計身處烏干達的印度裔「英國屬土公民」飛抵英倫時被拒入境,其他搭船赴英的,也一樣無法入境,被迫留在船上飄泊,成為無國籍的人;而印度也不許他們入境,即不願接受他們為國民。
雖然聯合國曾作幫忙,但也找不到國家收留他們。按理說,搭載他們的輪船註冊國有責任收留他們,可是沒有法律容許他們登上任何口岸,除了隨船飄泊,他們沒有其他選擇。
由此可見,無國籍的命運有多可怕。
香港在港英統治時代,也有多達三百七十萬的「英國屬土公民」,這些人與上述烏干達的印度裔「英國屬土公民」一樣,當英廷頒令一出,也同時喪失居英權。到中英談判香港主權回歸中國時,一度有人(如鄧蓮如等)為他們的居英權向英廷交涉。由於人數多達三百七十萬之眾,英國根本無法容納,最後迫使英國重修「英國屬土公民」法例,改稱為「英國國民(海外)」(British National﹝Overseas﹞,簡稱為「BNO」);身份的名稱如何更改,也一樣不能恢復他們的居英權。
中英談判最後達成協議,三百七十萬港人同時可領取BNO和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特區護照。雖然有了這雙重身份,三百七十萬港人的居港權得到解決,但擁有雙重國民身份的問題卻留有「尾巴」。BNO護照在港英時代已取得國際認可,可像英國籍的人入境,也可在中國領土以外的國家向英國大使館求助;但持有人身處中國境內的話,則依照《基本法》附件三的第四項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處理。
一如上述,居住權和管轄權雖有法可依,但1997年前取得BNO、擁有一個有限度的「雙重身份」所留下的「尾巴」實在很長。
別的不說,單是現在熱議的「國民教育」,便可以是很敏感的政治問題了。這個敏感問題回歸前早已存在——香港殖民時期,英國不能理直氣壯在香港大談「國民教育」,因為租借香港的三條不平等條約中,1898年的新界拓址條約令到香港土地上中國人的「國民」身份很尷尬——把租借來的地方連帶居民也定為「國民」太過分了,也不會獲當事國(中國)接受,這便是歷任中國政府(包括清廷和中華民國)一貫地不接受「英國屬土公民」身份進入中國其他領土,只接受由中國頒發的「回鄉證」(或稱「同胞證明書」)作為入境證件。
其實,英國殖民地遍布全球,人口太多,英國本土太小,不能接受太多來自殖民地的人民,這個現實問題令到英國早有盤算,立法劃分不同的英籍國民,只有英國本土人民才是正統「國民」,其他只能是「屬土公民」(後來連居英權也予取消)。
正因為殖民地不是正統「國民」,豈能全方位施教「國民教育」呢?儘管如此,英國屬土公民仍須向英皇效忠,讀英國史、英國文學等等,以灌輸英國民思想意識的教育。
同樣,凡有觸發中國國民思想意識和國民認同的教材,一概排除。尤其是有關中國近代史的教材更要迴避,例如「鴉片戰爭」、「日本侵華」、「八國聯軍」、「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史實對英國來說碰都不能碰,因為一旦用上這些材料向港人施教,隨時觸發起港人的愛國情緒和民族意識。
英國這麼想這麼做,政治上可以理解;同樣,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和治權後,要把英國推行的教育像地氈般倒捲回去,也是可以理解的。英國可以教育、潛移默化地令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人接受英國、向英皇宣誓效忠,確有其政治需要;同樣,中國要求「國民」效忠國家,也一樣有其政治需要。這個要求也跟世界各國無異。
美國遭遇「九一一」恐怖襲擊後,生怕國內有人對國家不忠,即行通過《愛國法》,立法強制國民愛國,已不是「洗腦」那麼簡單了!美國人強調「公民社會」和「公民教育」的同時,也全方位灌輸「國民思想」和「國民教育」、「公民社會」和「公民教育」,教人不要有種族歧視、階級歧視、宗教歧視等等。
愛國和愛國行為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通過教育從年輕一代做起,便與其他領域的教育那樣(如知識、語文等),可取事半功倍之效。國家對國民的愛國要求多多益善,舉世皆然,有些國家為了加強國民教育,國民一到法定年齡便須服役,越戰時,每個美國國民便須服兵役一年半到越南打仗。
別的不說,單是國民效忠國家一項,不談「效忠」則已,否則只能聽命行事,要養成軍隊絕對服從命令的行為,那就不是「洗腦」那麼簡單。「洗腦」,一般人的理解是,是非判斷出自同一見解,要做到這點,便須從統一思想做起,要統一思想,便須有同一價值判斷。
同樣,國民領域中的教育,教的是人文的範疇,人文是思想和價值取向的教育,其學科涵蓋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哲學、倫理道德等等。這些學科在不同價值取向的國家,便有不同的人文科目和不同的教材,沒有國家不根據本身的意識形態、宗教信仰、社會倫理道德設定並強特定價值觀的教材。
像英美,便會教導國民統一接受「自由主義」的人文思想哲學,同時也盡力醜化「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及接受這種意識形態的國家及其領導人。同樣,把基督教或天主教奉為國教或國民主流宗教的國家,他們不會美言其他宗教,尤其是回教;同樣,回教國家也不會美言基督教或天主教。這兩種宗教對立的國家,對國民的人文教育能不「洗腦」嗎?如果「洗腦」指的是統一思想和信仰教育的話。
部分香港人對「國民教育」那麼敏感,甚至那麼擔心被「洗腦」,如果從英國殖民地統治一個半世紀的港情了解,可以看到香港社會的意識形態和人文價值觀,早已在「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統治下根深蒂固。偏是英國和美國在奉行「自由主義」的同時,卻又敵視回教和「社會主義」,剛巧中國奉行的又是後者。
持BNO者有人擔心被「洗腦」,中國又何嘗不擔心持BNO者對其1997年後誕生的年幼孩子(已成為當然中國國民,再沒BNO身份)施加「洗腦」教育?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