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不應「被混為一談」
近期有人反對政府推行的國民教育,理由是所推行的課程及其教材對學子有「洗腦」之嫌。在反對洗腦之餘,還有人索性反對任何國家的任何國民教育,並主張推行公民教育才是正道,才不會摧毀學子明辨是非及獨立思考的能力。這說法實在值得斟酌,因為公民教育與國民教育是兩碼子事,各有其職能,相互相成,誰也不能取代誰,兩者都應推行。
公民教育教的是人如何對待他人的範疇,因為一個國家或一個世界,之所以發生人對人有偏見、有偏愛,是因為人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語言風俗習慣,不同的宗教,不同的膚色。一個國家往往如此,一個世界更不可能不如此。
為了捐棄這種歧視,推行博愛,公民教育教人一視同仁,對任何人都要互相尊敬,互相關心與愛護,即做一個「天下為公」的人。一個國家需要公民教育,國家的公民才能團結,一個世界需要公民教育,才能稱得上「全球化」或「地球村」。
認識國家理所當然
而國民教育教的是一國之內的每個人民對其國家歷史、地理、國情、國旗、國家體制,國家領導人的瞭解。凡是政府或個人為國家做的工作及應盡的義務,國民都應有所認識,有所認同。總之,社會與國家是人所處的環境所存在的兩個層次的結構,前者包括社區、社團、家庭、個人,後者包括政府、國土、國旗、外交等等。
政府代表國家履行的職責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有不少政府的權力來自國家,公民不能抗拒,例如繳稅與服兵役便是兩大項。有的國家力量才能勝任的,社會的力量辦不到,反之也然。例如外交、國防、治安,及眾多國民應盡的義務。不由國民不服從聽命,否則誰願當兵?誰願繳稅?但有的就只有社會能做得到做得好,例如個人信仰、個人交友、家庭生活、社團活動等等。
總之,當今世界,人生活的總體環境有兩個層次,即國家與社會,缺一將會變成國不成國,社會也會支離破碎。人在其中不可能生存,更遑論活得幸福快樂!因此才會有需要推行公民教育與國民教育,缺一不可。若硬要將兩者混為一談,捨此厚彼,都是偏頗,殊不可取!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大舜政策研究中心